颜色不是光的客观物理性质,因此颜色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被测量和量化,我们传统的方法就是人眼,人眼对颜色的感知是一个主观的过程,即大脑接收到了光信号进入眼球反馈到大脑的脑电波中,并与若干种视锥细胞作用时所产生的刺激。本质上,不同的人也许会以不同的方式看同一个物体,产生不同的颜色去描述该物体,那么人眼测量颜色色差是否准确。

人眼看颜色

色差越小,人眼测量越不准确

对于两个颜色之间差别的视觉判断主要有两种直观的评价,即可人眼对颜色的感知性与可接受性。

我们的可感知性是指人眼能够看到颜色的差别或能够判断两个颜色样品对之间色差的大小的视觉属性,但是这个视觉是有限的。

而可接受性则表示观察者是否可以接受被观察颜色差别的视觉判断,假如有一定的视觉障碍的人,是无法进行的。


一般来说,可感知性对应于人眼的视觉辨别阀值;而可接受性则是体现人们对颜色质量的要求。所以,可感知性主要受观察者心理和生理因素的影响,而可接受性与观察者的主观意愿和被评价产品的技术指标等有关。

通常,当色差稍高于视觉辨别阈值的上限时,可感知性判断与可接受性判断是相同的。但是,随着色差的增大,所做出的可接受性判断就往往与相应的可感知性判断不同了,可感知性判断会受到商业因素的影响而增大。而对于可接受性,它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色差要求小,而人眼的判断就可以作为依据

由此可知,目视比较和判断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易变性,在工业生产中不宜直接作为颜色质量的评价依据。


因此,我们需要比较科学的仪器进行测色。将人眼接受的光信号由传感器来接受,将一种人们的感官表达用数据化来代替,这就是我们现在所用到的色差仪,测色仪。


色差仪有什么作用:

用途一:检测产品测试样品与标准样品(标准值)的色差,看在公司内部或者行业规定的标准容差是否达标。

用途二:测颜色,具有分光结构的色差仪则可以检测颜色,可以得到颜色的数值,并进行颜色数据库的建立。

用途三:测量颜色的衍生属性(透光率,雾度,色牢度,遮盖率等等)在这些仪器的基础上,我们还有一些台式机,具有反射式与投射两种模式,而投射则可以测量透光率与雾度。

除开硬件上的用途,色差仪在后续的开发,利用检测的颜色数值也可以通过计算公式换算得到一些各行业所需要的功能包括测色配色调色等等。